期市持仓信息披露内容拟优化

        期货日报6月8日报道:6月5日,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和中金所分别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拟调整持仓信息披露内容征求意见的相关公告。从公告来看,调整持仓信息披露内容旨在进一步优化持仓信息披露。

  综合几家交易所的公告,此举将对试点品种调整持仓信息披露内容。同时,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试点品种在保留期货市场各品种合约现行持仓信息披露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每日增加披露以下持仓信息:

  一是试点品种将投资者分为个人客户、一般单位客户的产业客户、一般单位客户的非产业客户以及特殊单位客户四种类型,分别公布各类型客户在试点品种的多头和空头的合计持仓量。

  二是试点品种持仓前5名、前10名客户的多头和空头持仓合计占比。

  值得注意的是,各交易所的征求意见公告并没有详细列明试点品种。

  期货日报记者从上期所了解到,此次向市场征求意见的试点品种持仓信息披露内容是以品种作为标的,而不是公布单一期货合约的持仓信息。以铜为例,届时将会公布四种类型的投资者持有铜全部期货合约的多空持仓数量和占比情况,但不会单一公布铜某一合约的投资者持仓数量和占比情况。

  据了解,当前国内各期货交易所持仓信息披露内容仅公布期货公司席位和非期货公司席位的多空持仓数量、成交量等信息,并不单独公布投资者的持仓信息。例如,6月5日铜期货全部合约中,期货公司总成交量为395499手,非期货公司总成交量为2495手。同时,对期货公司持有的各合约的买单量和卖单量也进行了公示,并公开前20名期货公司席位投资者的合计买卖持有单量和较上一交易日的增减变化情况。

  “一旦新的持仓披露信息内容予以实施,交易所将能够向市场提供公开的试点期货品种的投资者持仓分布情况,也能够提供公开的前5名和前10名投资者的持仓占比,这将助力于完善期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防范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有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同时,新的信息披露内容,一方面是向国际期货市场主流信息披露制度看齐,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将在一定程度上夯实我国期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治基石,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披露制度。

  此外,根据各交易所的调查问卷,若调整内容在全部期货品种实行,将不再保留各品种合约现行持仓信息披露内容。中金所的调查问卷中这一修改还包括了期权。参与调查者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提出说明或建议。

  除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外,针对披露的格式,有投资者建议四家期货交易所官网发布的数据格式能够统一,以方便投资者浏览和汇总,进一步提高规范性与市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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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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