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工作管理制度

上海浙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期货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管理,按照《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工作包括部门设立,人员配备,设备投放,风险揭示,流程管理,及风险评估等。
第二章 部门设置
第三条 公司设立开户部,营业部设立开户专柜。
第四条 开户部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开户专柜由营业部经理负责,专柜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开户工作实行复核及审核制。
第五条 开户专柜配备专用电脑,扫描仪,百万像数数码相机。专柜备有客户查询电脑,投资风险宣传手册,在显著位置公示开户流程,张贴必要风险提示。
第三章 流程管理
第六条 开户工作原则上必须现场办理,如必须上门办理的须由专柜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同时留有影像资料。
第七条 开户前,工作人员须面对面进行投资风险揭示,提示客户阅读风险宣传资料,填写投资者风险评估调查表。明确其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开户分自然人和法人开户
(一)、自然人帐户: 
自然人帐户是以个人名义开立的帐户。自然人帐户纯属个人所有,在开立帐户时由个人签名生效,自然人帐户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管理:
1、 由客户自行负责管理,买卖交易完全由客户自行决定,自行进行;
2、 委托交易代理人代为管理,自然人帐户所有者通过书面授权方式,在法律上赋予委托人一定的权力,在授权范围内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二)、自然人帐户开户流程:
1、客户开户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 银行卡或存折,到公司或者当地营业部亲自办理。
2、客户签定《期货公司合同文件》,并如实填写《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期货合同文件》中涉及的非开户人的其他人员,也必须亲自在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客户及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人员的身份证须复印存档,作为合同附件。期货公司实时采集并以规定格式保存自然人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3、客户在开户时必须填写《结算帐户登记表》,以便于今后出入金。
4、公司开户务部根据客户填写的《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和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交易所的交易编码。
5、公司开户部为客户开通交易权限,设定初始交易密码。
(三)、法人帐户:
法人帐户,是指以公司、企业名义所开设的帐户。法人帐户可采用以下的方式管理。
1、由公司自行负责管理,买卖交易完全由公司自行决定,自行进行;
2、委托交易代理人代为管理,法人帐户所有者通过书面授权方式,在法律上赋予委托人一定的权力,在授权范围内委托交易代理人代为管理。
(四)、法人帐户开户流程:
1、法人户开户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到公司或者当地营业部办理。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事宜,则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
2、签定《期货公司合同文件》,并如实填写《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所有需签字部分都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期货公司合同文件》中涉及的非开户人的其他人员,也必须亲自在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客户及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人员的身份证须复印存档,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也须复印存档,作为合同附件。期货公司须实时采集并以规定格式保存法人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3、客户在开户时必须填写《结算帐户登记表》,以便于今后出入金。
4、公司开户部根据客户填写的《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件,申请交易所的交易编码。
5、公司开户部为客户开通交易权限,设定初始交易密码。
第九条 所有合同栏目要一一填写,逐一核对,不得遗漏。客户合同签立后,由专柜工作人员相互复核,由营业部经理审核。
第十条 建立经办人、审核人签字制度。经办人、审核人必须在每份合同的开户申请表中“负责人签字”一栏签名。
第十一条 各营业部采集的影像资料定期以电子文档方式传回公司总部随其他资料一并统一保管。各营业部也应当保存所办理的投资者开户资料及其他影像资料。
第十二条 客户合同一式三份,由公司总部与营业部分别存档。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
2011-03-25

以上内容仅供投资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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