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9月27日结算时起,烧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白糖、棉花、棉纱、菜粕、菜油、花生、PTA、甲醇、尿素及短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其中棉花期货2311及24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2%,涨跌停板幅度仍为10%,白糖期货23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

二、2023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烧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2%,涨跌停板幅度仍为10%,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
2023-09-22

以上内容仅供投资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负。

Copyright © 2010SHANGHAI ZHESHI FUTURES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浙石期货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372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39号

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

石化邮箱远程软件

咨询电话:
杭州营业部:0571-56920850
深圳分公司:0755-86950614
夜班交易:
0571-56920850
0571-56920883